为了切实做好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面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教育实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1

组织管理


1.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面试工作方案、指导面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


2. 经济与管理学院招生巡视组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


3.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疫情防控组、网络安全组和后勤保障组。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实施以及成绩评定等工作;疫情防控组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和环境卫生安全;网络安全组负责复试网络平台的技术支持,保障网络复试安全工作。


5.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面试的考务安排等工作。


02

面试资格


按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提前面试招生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网上申请和系统内上传的相关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特别提醒:2020年已取得提面成绩为“优秀”,且当年未参加全国联考或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线的考生,仍需参加本次提面报名(仅回复学院发的电子邮件,并在邮件中上传所要求的附件),即可保留优秀资格。


申请提前面试的考生可于9月1日以后 至系统内查询是否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申请考生可选择参加任一批次的提前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