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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兼具“学术性”“实践性”“职业导向性”,需要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产业发展的最前沿,产教融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显现出较强的必要性和适用性。

记者:在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上,如何解读《方案》的要求?

闫广芬:《方案》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学科专业体系中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凸显,并且特别强调了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衔接需要深化。

实现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无论是基于时代发展的客观需求,还是源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自身诉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时代发展的客观需求来看,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导致应用型人才出现两种基本发展趋势:一是社会分工导致的应用型人才进一步分化,二是技术发展对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的进一步激增。实现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显然可以很好地应对这两种发展趋势。从源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自身诉求来看,“职业性”无疑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属性,而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可以突出专业学位的职业属性,同时也可以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市场准入,保障专业学位人才质量的可持续提高。

王传毅:目前我国针对行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的主要行业产业。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急需对类别调整建立起一套灵活规范的机制,使规模增量真正转化为支撑急需领域发展的重要力量,及时快速有效地对社会需求做出反应。

《方案》提出了若干优化布局的举措,体现出类别设置与调整更加凸显灵活规范、学位点设置更加凸显产教融合、招生计划制定更加强调倾斜支持等特点。如对于增设愿望强烈的类别,以“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对需求萎缩、培养质量低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实行强制退出;将产教融合、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不把已获得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前置条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

记者:如何提高产业界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马永红:《方案》提出,国家试点建设的产教融合型城市要积极支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行业企业,按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企业参与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取得明显成效的,按规定优先认证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等,以此提升产业、行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这些表述体现了国家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国家层面各机构协调合作,明确了国家相关政策的互补和协同,而所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也将有力支持和提高培养单位将产教融合落到实处的可能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记者:如何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体系,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

刘润泽:良好的运行保障机制离不开完善的、适切的评价制度,同时要反映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核心价值和目标导向。《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完善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将产教融合培养研究生成效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与专业学位点建设等支持政策相挂钩,充分反映了国家对于“产教融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鲜明特征和核心价值”的认同。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第三方组织在专业学位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产教融合的多方利益相关者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方案》对产教融合育人的组织机制、动力机制、保障机制、评价机制均有不同程度的描述,致力建立较为健全的产教融合的育人机制,为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