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查、材料审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考核等工作已结束,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数线及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录取毕瑞等152人为我校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徐培良等60人为我校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室或研究生院反映。
公示期时间:2021年6月10日-6月23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112931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5916911
请拟录取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请拟录取考生网上下载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印章,其它培养协议一式二份),于2021年6月23日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纸质版通过EMS寄送到学校研招办(本校考生可面送)。
寄送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650500。
2.培养协议书按以下原则签订:
(1)需保留原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按定向培养录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2)毕业后需重新就业的按非定向培养录取,签订非定向培养协议书;
3.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录取为定向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需要调档函的考生请将接收电子版调档函的邮箱地址发送到10562665@qq.com,学校研招办将统一发送给考生【本校应届考生(含硕博连读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办理,不用到研招办领取调档函】。
4.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官网后续通知。未完成体检或未按要求提交体检表的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若因体检、学籍学历校验或其他不符合招生政策问题造成录检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不予录取,并在拟录取公示名单中予以取消录取资格。
6.《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上旬左右发放,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学校后才能寄发《录取通知书》。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2021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