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教育综合科目(科目代码333),开考后临时换卷,导致考生不得不重新答题,也因此延迟交卷。12月27日,该校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开考前一晚,学校在网上发现了原试卷押题的问题,需要时间核实研究,也需要报备申请。26日上午,开考后学校第一时间把备用卷的电子版传到了全国各个考场,再由各考点打印分发(据12月27日极目新闻消息)。
临时换卷,无疑增加了考生的心理压力和劳动量,有的考生出考场后直呼“怀疑人生”,都在情理之中。然而,如果能换位考虑一下学校的处境,想象一下学校在换题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所承受的压力、麻烦,考生们或许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首先应当看到,学校快速作出换题决定,是出于对考生和考试公平负责的公心。25日晚,学校发现相关人员在网上传播押题资料,经研判认为,考题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在难以确定考题是否已经泄题的情况下,到底换不换题?对学校来说,这可能是个艰难的决定。此种情形下,校方能从“一切为了保证考试公平”出发,是值得肯定的。须知,只有把考试公平放在首位,才能排除各种顾虑和模糊认识,才能作出对考生负责的决定。
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措施,第一时间报警,体现出学校对法律的敬畏。假如考题确已泄漏,很可能涉及学校内部人员,并且很可能已涉罪。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校方已经表示:此事学校内部在调查处理,同时也在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清楚,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我们期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果断作出换题决定,学校可能还要准备好面对一种更大的“尴尬”:若经过调查确认,考题并未泄漏,校方为此多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考生为此多付出的劳动和心理煎熬,不就统统“白费”了吗?到时,决策者是否该承担相应责任?校方在作出决策前,应该有这方面的考量吧,但相比于上述公平和法治两个更重要的衡量标准,即使“白费”也值得。
换题给考生带来的麻烦毋庸讳言,考生把气撒在学校身上似乎也可以理解。就算真的存在泄题,因为试题所涉环节较多,具体案情如何,还要像校方表明的态度那样:“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目前一切都还没有定论,尚不能排除校内人员泄题、学校相关机制存在漏洞的可能性,好在学校已经承诺,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