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因此,高校对于2.5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最后一学期,应按半年3000元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