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推荐免试考生的选拔和入学质量,完善和规范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其他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收条件

1.获得2023年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60分(100分制)或≥425分(710分制),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前茅。

4.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收专业、指标及录取类别

1.招收专业、指标

我校2023年招收推免生的专业为所有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拟接收的推免生总人数为180余人。接收的推免生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指标;各专业(领域)在接收推免生后,须留有名额招收统考考生。

2.录取类别

录取专业和录取类别均由推免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报考决定。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1.拟申请报考攻读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校内和校外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2.报名前考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阅《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学校及专业,并按要求完成填写报考志愿、上传照片及网上支付报名费等。

4.各招生学院在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通过该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5.各有关学院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在完成对推免生的笔试和面试后提出拟接收意见,并将拟录取名单报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6.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通过该系统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7.学校将最终录取的推免生名单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复试要求

拟招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现场复试。复试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安排,各招生院系组织实施。各学院(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大学一至三学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六级等成绩证明复印件;

(4)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5)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由接收学院根据本专业(领域)招收研究生的具体要求来确定。题型及内容应体现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各学院笔试的命题和考试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

(2)综合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知识的广度、深度及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能力和素质。每个专业组成5人以上的面试小组,做好面试记录。

3.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可操作的前题下自主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

4.各学院要在面试中增加有关外语口语及听说能力测试的内容,外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接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考。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13日~10月15日前,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查阅2023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完成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支付报名费等。

2.2022年10月16日前,各招生学院(专业)向报考的推免生考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到各学院参加复试,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将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由分管院领导、推免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考生复试记录表等材料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3.2022年10月18日前,学校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发送待录取通知。

4. 2022年10月19日前,推荐学院及接收推免生招生学院负责提醒并督促考生完成推免生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接受待录取通知等所有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5.2022年10月20日~11月3日校园网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6.推免生的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六、学习方式及学制

推免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即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学术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制为二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七、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八、奖励与资助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

1.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的推免生无效。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则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云南农业大学西校区至诚楼314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452号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传真:(0871)65227087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云南农业大学

   二○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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