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其他加分项目审核材料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要求,为做好一志愿报考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符合其他加分项目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审核要求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具体名单已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详见《大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符合其他加分项目考生,务必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16时前,将审核所需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dldxyjsc@163.com中。邮件名称(主题)命名格式为:少民政策/士兵计划/加分项目+姓名+联系电话)。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材料

(一)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后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就业的定向协议书(见附件,A4双面打印)扫描件,并加盖定向单位公章(定向单位与报名信息一致)。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在职考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毕业后回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原单位就业的定向协议书(见附件,A4双面打印)扫描件,并加盖定向单位公章(定向单位与报名信息一致)。

(二)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入伍批准书扫描件。

3.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符合其他加分项目考生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项目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加分库为准。

四、联系方式

大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2—2219937。


附件:大理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pdf



大理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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