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对考生进行考核时,应有合理的评分标准,客观,可量化。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二、组织管理
(一)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
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名额,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以下称“研究生处”)
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学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核;会同学校纪检处,加强复试录取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研招工作小组”)
组长由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组成。研招工作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四)院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培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人员不得与培养单位研招工作小组人员重复。监督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纪检处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简称“复试组”)
各培养单位按照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复试组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并需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各小组工作职能职责参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附件1)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考生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推免复试程序
具体日程安排和要求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一)拟申请我校2024年研究生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后,第一时间进行填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电话联系。
(二)各培养单位将按照要求及时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同时按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材料,一般应为:
(1)推免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上需有学生信息和每学期注册情况)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5)《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6)《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7)《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8)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培养单位必须在推免生复试前对以上审查材料原件及推免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符合资格审核的推免生进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附件3)登记,并将审查情况书面报告交研究生处备案,对审查资格不符的推免生应提出不予复试的具体书面意见。
(四)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形式、内容、过程管理及录取的原则与程序参照《云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五)各培养单位完成复试后,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提出拟接收意见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即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请第一时间登录系统接受待录取锁定招生计划。
(六)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推免工作全部完成后公示于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推免生不得录取。
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纪检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进行整体、全面、有效监督,培养单位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培养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研究生处、纪检处、培养单位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责任追究
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三)复试复议
若出现特殊或争议情况,需要另行解决时,由各培养单位研招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处和纪检处,由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核。
六、相关要求
(一)保密要求
推免复试工作材料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不同培养单位、不同学科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做出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复试成绩要求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
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材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复试安排。
(三)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附则
云南中医药大学代码:10680
联系部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崇德楼514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871-65918241(研招办),65918263(纪检处)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