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成立院级纪律监察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监管本单位复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选拔小组。调剂复试选拔小组在我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且统考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语种。

2.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分数线以及我院的调剂分数线。

4.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院医学遗传学专业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医学遗传学专业代码前4位(0710)保持一致。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的我院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院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一志愿专业有自命题科目的,应与申请调入专业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可查看《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院只接受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调剂。

7.申请调剂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我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8.我院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9.我院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调剂考生(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1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1.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调剂到我院的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12.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必须符合我院划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包含单科和总分),如果考生在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原则上同一专业不再接受其复试调剂申请。

13.校外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或方向)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14.其余调剂要求按照《云南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三、调剂程序

1.我院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0:00-12:00。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主动解锁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学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2.我院首批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为:4月8日13:00-9日9:00。学院调剂选拔小组将按照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考生服务,及时反馈,提升效率,根据拟调剂录取人数、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成绩、本科所学专业、学术及科研素养或成果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除校内(院内)调剂外,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一般为发出通知后4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调剂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我院调剂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学院联系服务复试考生的方式为QQ群,QQ群号为770623997,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4月15日进行,具体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复试通知书、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PDF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aoyoujiao1@163.com,以及纸质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请考生于调剂复试前一天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大楼教学办公室(1214)。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五)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六)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七)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学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学院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调剂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模,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审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要求

根据学院招生规模,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在院级纪律监察组监督下完成;

2.为保证人才选拔科学合理、提高生源质量,避免复试作弊的可能性,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前准备好面试的试题,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

3.考生根据随机分配的考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及听力考核;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5.复试秘书负责做好复试现场计时、考试记录等工作,对复试现场突发情况,如违规、作弊等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认真做好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鉴。

7.复试考场规则详参《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2.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七)诚信复试要求

考生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复试费用缴纳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另行公布),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缴费咨询)。

八、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各培养单位若对考生在视觉、视力方面有要求的,应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

九、调剂考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我院的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含各调剂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等) ,同时应了解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受相关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 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发出通知后4个小时内)确认。未按要求确认的,取消调剂待录取资格,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4.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以及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校外申请调剂。对外调考生,我校不再寄送试卷,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政策和工作安排以《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云南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为准。

十一、郑重声明

我校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http://www.grs.ynu.edu.cn/) 以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研究生招 生虚假宣传,尤其是“调剂包录”“包过包录”的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我校对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概不予负责;同时,对于冒用以云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欢迎社会监督。

十二、调剂复试咨询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调剂复试咨询

部门:云南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034636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院

邮编:650500

(二)申诉渠道

医学院党委纪检:0871-65034112

校纪检监察:0871-65033908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71-65033837

电子信箱:yuyzb@yn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十三、本办法由云南大学医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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