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综合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学院综合考核及录取各项工作。

(二)按照专业或导师研究组,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组;成立由不少于5位专家(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其中至少2人有正高职称),设组长1人、秘书1人。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具体综合考核工作。

(三)综合考核工作在学院义务监督员监督下完成。

(四)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下载保存,音频视频档案由学院至少保存12个月留存备查。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考核采用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应考。

综合考核分为三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第二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第三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12月31日9:00—12:00、13:00—17:30

综合考核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候考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一楼106室沉浸式教育体验中心。

所有考生需在综合考核开始前30分钟(2024年12月31日8:30)抵达候考地点,现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供工作人员核验。

学院建立考生综合考核QQ群,群号为:2158017260。请各位考生提供“报考导师+姓名+考生报名号”申请入群,入群后务必将备注修改为自己的真实姓名。

考生进校操作指南另行公布,请留意QQ群通知。

三、综合考核工作实施

(一)资格复查

考生应按要求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于综合考核开始前提交给候考区工作人员核验: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身份证;

3.申请信;

4.个人简历(带照片);

5.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6.复试前提交《云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本批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7.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历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的往届生须提交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并提交《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或《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9.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10.硕士学位论文及开题报告;

11.已有学术、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明、证书;

12.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13.其他与学术、能力方面相关的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综合考核、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综合考核、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考核内容

(1)综合能力测试:考生介绍硕士期间的工作内容以及攻读博士期间的工作计划。(8分钟)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考核组提前为考生准备相应试题(按照面试人数2倍准备题数),考生从中抽取一题进行回答。(15分钟)

(3)外国语水平能力测试:考核组提前为考生准备相应试题(按照面试人数2倍准备题数),考生从中抽取一题进行回答。(7分钟)

2.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由“申请-考核”综合能力成绩、“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能力成绩和“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能力成绩三项构成,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总成绩和“申请-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及各项权重如下:

综合考核总成绩=“申请-考核”综合能力成绩×40% +“申请-考核”专业基础能力成绩×40% +“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能力成绩×2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申请-考核”总成绩=资格初审成绩×30% +综合考核总成绩×7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核时间每生不少于30分钟,实行考核组专家现场打分制,每个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另外每个综合考核小组单独选派1名候考官,以及若干名志愿者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认真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学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对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或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四、录取

录取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研究生院公布录取实施办法,根据各专业各导师“申请-考核”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

以《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有关要求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将及时公布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

附件【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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