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政策,结合医学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指导。

(二)成立学院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三、招生专业

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学科专业、导师以《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一批次)》公布信息为准,目录中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导师采用“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云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一批次)》规定的各项基本报考条件。

(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考生还须同时满足本单位“申请-考核”制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1.外语水平要求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75分及以上;IELTS(A类学术类)成绩5.5分及以上;或云南大学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同等英文水平(注:走认定程序需由拟报考的导师为拟报考者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认定申请)。

2.学术成果要求

往届毕业生须至少有一篇生物学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生物学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应届生原则上应有生物学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公开发表论文或相应成果的录用证明(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

3.学历学位要求(满足其中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录取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背景

考生须具有生物学或相关、相近领域的学术研究经历。

5.推荐书要求

考生须提交2封由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其中一封为报考导师的推荐书。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报名及考核流程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2:00~2024年12月10日14:00。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照《云南大学关于2025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第一批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12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向学院提交《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材料和我院“申请-考核”制规定的材料,考生须按照《2025年报考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格式装订。

1.基本报考材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专家推荐书》2份。

(3)《云南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4)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5)往届生报考还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并提交《往届未就业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或《在职人员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考核”制指定材料

(1)申请信

(2)个人简历(附照片)

(3)报考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4)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已有学术、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明、证书

(9)符合报考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10)其他与学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

3.提交方式:仅接收中国邮政EMS邮寄

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以学校接收单时间为准)

提交地点/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院教学办公室(1214)于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034636

(三)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1.学院成立由本专业3名博导组成的专业资格审核专家组,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初审,初审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部分成绩占比如下:硕士期间成绩10%,硕士学位论文20%,外语20%,学术、科研成果50%,满分100分。初审成绩60分以下者取消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初审成绩为资格性审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3.对材料审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1:3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及时间

综合考核环节时间预计为2024年12月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等安排届时由学院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综合考核内容

学院成立由5名博导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专业内按照报考导师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和各分项考核按照百分制计,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科目、内容及考核方式如下:

(1)面试时长30分钟。其中15分钟为考生PPT演讲,介绍本人自然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科研成果等;15分钟为专家组就其英语能力及专业知识进行提问和考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综合考核中,学院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状况和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状况等,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及各项权重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申请-考核外国语水平×20% +申请-考核专业基础×30% +申请-考核综合能力×50%。

(五)体检

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学院按照各研究方向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材料初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一导师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若同时包含调剂考生,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对于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资格。

六、监督机制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考核结果等信息按《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说明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资格审核小组和考核专家组进行复议。

电话:0871-65034358(云南大学医学院)

0871-65033837(云南大学校研招办)

0871-65033908(云南大学校纪检监察处)

电子信箱:wchun@ynu.edu.cn

部门:云南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院综合办公室(1315)

邮编:650500

七、其他

本文中未具体涉及的事项依据云南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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