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和公正。

二、组织领导职能职责

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各学院招生计划名额,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以下称研究生处)。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学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核;会同学校纪检处,加强复试录取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位点负责人、工作秘书组成。研招工作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研招工作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复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2.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4.初步选定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5.负责复试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6.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7.确定每一批次待录取名单,经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各学院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8.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9.审核所有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10.每一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1.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帮助考生解决困难。

院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人员不得与学院研招工作小组人员重复。监督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纪检处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简称复试组)。各学院按照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复试组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并需提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复试组在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及研招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加试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负责确定考生加试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现场独立打分,评分前可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考察评价意见。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坚持差额复试,强化复试考核。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招生学院部门每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已在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按专业研究方向招生的)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管理,严格调剂管理,严格录取管理。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坚持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完成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开展调剂复试。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按方向划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按方向复试录取;按专业划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按专业复试录取。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2025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的方式主要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采用何种复试方式由各复试学院自主确定。若学院采取笔试考核,则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学院采取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则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与面试一同组织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4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和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 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所有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承诺书》。

7.《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11.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

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上传相关材料,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所有复试材料,学院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2考生提交签订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3.学院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复试考生100/人。

(三)复试形式

1.专业笔试

所有报考和调剂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复试考生须加试《管理学原理》和《公共政策学》两门课程,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满分均为100分,一律为闭卷考试,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小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只作为复试资格审核条件。两门成绩均≥60分,加试合格,可进入复试面试;若有一门成绩<60分,加试不合格,不得进入复试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

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在面试前随机确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

不同学院、不同学科要结合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做出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2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公共管理专业除考察以上复试内容外,还须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全日制: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总分的15%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15%,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规定加分。

2.成绩排序原则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以及不同报考学习方式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按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我校招生简章及调剂公告中明确按研究方向录取的)分开排序(第二顺序)。

3)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与专业笔试成绩,依次录取。

3.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六)复试要求及管理

1.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各学位点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要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评分、情况记录表。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复试成绩,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复试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各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督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3.各学院要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复试环节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研究生处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备查阅。

4.各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服务管理,在复试前务必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七)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

各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组织拟录取考生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可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传至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调剂

学院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调剂。

1.调剂程序

招生学院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设置。研招网全国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报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在系统中按照我校的调剂要求筛选考生,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学院才能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短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

我校本次调剂窗口开放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为36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

2.考生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调剂复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中086000生物与医药外,其余专业只接收英语()考生调剂。

4)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不得调入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专业学位。中医[1057和针灸1059]两个专业学位可接受互相调剂。

5)[1007]药学学术学位不接收专业学位调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也不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的调剂。

8)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属违约行为。我校第一志愿不招收也不接收此类学生的调剂。

9)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10)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

11)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调剂仅接收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12)其它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

3.调剂要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招生网站发布招生计划余额息,严禁各招生学院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 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录取

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6.拟录取原则

各学院计算出每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批次分学科专业(或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

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3个方面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若有招生指标空缺,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各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提出待录取名单。

六、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招生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确保公平公正。各职能部门、招生学院要严格规范复试的组织和开展。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要加强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要结合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同时,要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实行工作确认签名制度。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中,落实谁参与,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做实做细监督和追责工作。

(六)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试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七)招生学院要深化信息公开。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八)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录像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

(九)学院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校监督员、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

(十)实行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各学院选派的监督员将以学校监督员的身份完成交叉学院面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七、其它要求

(一)考生入校要求

所有考生复试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二)学院复试场地要求

各学院复试场地均在云南中医药大学呈贡校区格物楼,全程360度无死角录音录像。各学院须提前布置复试场地、物品准备等。

(三)应急处理

1.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的情况,由学院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复试现场,并联系校医院进行处置,同时启用备用复试考场。

2.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等情况,由学院更换备用人员,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则

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0871-65918241纪检处0871-65918263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

 

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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